不确定性犹存 绿色转型不易——2023年世界能源形势前瞻******
2023年,在地缘冲突、气候变化、汇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下,全球能源安全不确定性将依然存在。
这场能源危机从去年延续至今,引发一些国家燃料短缺、企业倒闭、经济运行放缓,不仅迫使相关国家调整能源政策,而且可能促使国际能源格局深刻变化。
能源危机引发连锁反应
去年以来,全球能源供需矛盾急剧恶化,国际能源价格波动频繁,市场行情充满不确定性。
“这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全球性能源危机,冲击广度和复杂性前所未有。”国际能源署日前发布的《2022年世界能源展望》报告开篇这样写道。
作为重要能源生产国、出口国,俄罗斯在全球能源市场中举足轻重。乌克兰危机升级后,美西方对俄发起严厉制裁,导致能源供应遇阻、价格飙涨并引发高通胀等连锁反应。
欧洲智库布鲁盖尔研究所不久前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欧洲电力和天然气批发价格与2021年相比已上涨15倍,如果仅靠政府补贴而不采取其他措施应对,在能源价格回落前欧洲国家补贴费用或将高达1万亿欧元。
这次危机凸显国际能源供应结构的脆弱性。以天然气为例,由于来自俄罗斯的天然气锐减,欧洲进口液化天然气比例显著升高。然而,习惯通过管道进口天然气的欧洲国家,并没有足够的液化天然气储存设施。
数据显示,乌克兰危机升级前,欧盟30%的石油、45%的天然气和46%的煤炭来自俄罗斯。欧盟想要改变这种能源供应结构,并非短期内就能实现。
能源价格飙升不仅困扰欧洲,更引发全球连锁反应。液化天然气价格飙升,日韩等经济体想方设法节电同时,考虑重启核电;印度煤炭进口数量一度创历史新高;不少能源依靠进口的新兴经济体、欠发达经济体不得不与发达经济体高价竞购能源。这种状况也引发全球能源市场激烈重构,美国能源出口商利润暴增,北非等天然气储量较高地区也在试图增加出口。
欧洲能源危机及其连锁反应加剧全球大宗商品价格波动,众多国家通货膨胀率飙升,一些国家经济困境进一步加深。
能源价格短期或保持高位
除非地缘政治因素和全球供求关系出现根本变化,未来能源价格仍将在一段时间内保持高位,能源供应紧张局面将持续。
国际能源署执行干事法提赫·比罗尔此前表示,欧盟2023年可能面临约27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缺口,约占欧盟天然气基准总需求的6.8%。国际能源署预计,全球原油市场供应也可能在2023年第三季度出现大幅短缺的局面,带动伦敦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升至每桶100美元附近。
世界银行近日发布的《大宗商品市场展望》预计,2023年全球原油、天然气和煤炭等主要能源价格将有所下降,但仍将远高于过去5年的平均水平。
美国标普全球商品洞察公司日前发布的《2023年能源展望》报告提到,尽管天然气、煤炭、原油等能源大宗商品价格2023年将有所下滑,但欧洲电力市场紧张局面不会有明显改善,电力市场结构性改革将成为欧洲各国2023年重要议程。
未来数年,俄罗斯油气生产和出口受限将导致全球天然气供应持续处于短缺状态,加之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引发的化石能源投资意愿低迷,以及可再生能源比重上升,全球能源供应的稳定性将明显降低,甚至会频繁出现轻度供应短缺危机。
高昂的能源成本或将推动不少欧洲国家能源密集型企业减产、停产或转移生产。德国伊弗经济研究所工业经济中心负责人奥利弗·法尔克表示:“如果能源价格长期保持高位,一些行业将离开德国。”
能源转型远水难解近渴
不少专家认为,能源价格飙升将迫使欧洲加快能源转型,“被动”引入更多绿色能源,但能源转型眼下还难以根本化解能源危机。
2022年5月,欧盟宣布将在5年内增加2100亿欧元投资,支持加快绿色能源发展。该方案的内容包括推动节约能源、能源供应多元化、加速可再生能源发展等。这一方案还提出将欧盟2030年的能效目标从9%提高到13%,同时到2030年将可再生能源在欧盟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从40%提高至45%。
英国《经济学人》刊文表示,大多数国家在2023年将采取措施,短期内加大针对传统化石能源的投资,以确保能源供应安全,同时采取长期措施,调整国家主导的产业政策,加速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国际能源署日前发布的《2022年可再生能源》报告预计,受能源危机推动,各国可再生能源设备安装明显提速,未来5年全球装机增量有望接近此前5年增量的两倍,其中光伏发电和风能将贡献新增发电能力的90%以上。比罗尔表示,当下的能源危机或将成为全球能源系统更清洁、更安全的历史转折点。
不过,也有专家认为,尽管能源价格飙升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加速向可再生能源转型,但就目前能源危机状况而言,短期内对传统能源的依赖有可能不降反增,绿色可再生能源“远水解不了近渴”。
(新华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宿亮、许苏培)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12版)
党的领导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保证******
作者:徐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自然资源部法治研究重点实验室研究员)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近年来,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两者承前启后相互衔接,在确保“十四五”时期“一规划两纲要”的统一协调的基础上,为构建更加完善更加与时俱进的法治中国,绘就出了宏伟蓝图,为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指引了更加明确的方向。法治中国建设是中华民族需要长期坚持的一项光荣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中华民族必须面临的一场自上而下的深刻的社会变革。法治中国建设是我们党和国家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间内的重大工作,必须加强党中央对这一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领导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是领导一切的,这是新时代党建实践的升华,对党建理论认识的一次重大飞跃,也是建党百年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党领导一切自然包括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法治工作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才能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的作用,才能更好地服务社会、造福人民,所以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是确保法治工作正确方向的前提,是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走向成功的根本保证。在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一体推进党的建设和法治建设,这是我国法治建设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政治和法治关系在党的建设中的集中反映,关键在正确认识党和法的关系,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必须抓住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并以此为一切活动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最大优势
社会主义法治之所以能固根本,长期造福人民,历史和现实都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最大优势,它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性质决定的,是历史的必然、人民的心声。新中国成立之初,就通过宪法这一根本大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通过不断强化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全面推进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我国法治化进程全面提速,民主化进程全面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立足我国实际,在更高起点上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中国建设全面有序推进。与此同时,党中央不断推进司法改革,强化全面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标志我国法治建设全面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党中央从战略部署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顶层设计。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新的战略部署,注重从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等方面全面系统阐述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重大意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这些将进一步促进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的最大优势的发挥。
党的领导是破解法治领域改革难题的重要法宝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法治的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首先必须要搞好法治建设。法治建设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涉及到国家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外交等,涵盖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领域各环节,事关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当今世界局势变化多端,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期,改革攻坚的深水期,发展稳定安全任务艰巨繁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法治领域复杂性、敏感性、艰巨性问题不断凸显,改革发展面临许多难啃的硬骨头、难铲的绊脚石。中国共产党在任何时候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我们破解法治领域一切改革难题的前提。坚持党的领导,要善于从政治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根本问题上,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讲政治和讲法律的有机统一,要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要不断提高对新时代党的思想理论的政治领悟力,要不断提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政治执行力,这是我们破解法治领域改革难题的关键。在法治中国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只有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牢记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自信自立、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才能充分发挥党协调各方力量资源的优势,才能集中力量办大事,才能攻坚克难,不断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才能迎刃而解法治领域改革难题。要破解法治改革领域的难题,必须加强立法,立法必须科学,科学立法是解决一切难题的前提,严格执法是基础,公正司法是防线,全民守法是关键,四个方面紧密联系互为支撑。不断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要立足于制度完善,着眼于体制改革,致力于机制创新,要全面深化司法领域的改革,为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建设营造优质的法治环境。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法治与政治难舍难分,任何形式的法治都是以一定的政治理论、政治逻辑、政治立场为支撑的,任何时代的法治都会深深地打上那个时代的政治烙印,法治本身是一种具有鲜明时代色彩的政治形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确保我国法治坚持正确方向的前提。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提出:“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着力实现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入法”就是将党的领导这种制度形式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让党的领导于法有据,通过法律明确党的领导地位,规范党的领导活动,有序推进党的领导法治化。“入规”就是加强党的制度建设,通过制度来保障党的领导地位,推进党的建设,强化党的职责,全面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律和制度是全面贯彻实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双重保证,要进一步发挥人大主导立法的作用,突出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性,加快推进立法体制改革和立法机制创新,全面加强新时代的立法工作,特别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重视新兴领域立法,完善涉外领域立法,将新时代符合党的主张、人民意愿的新理念新思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转化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法治准则,始终将党的领导作为我国法治建设源源不断的力量源泉。
为了更好地保证党对法治中国建设的全面领导,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时刻牢记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进一步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进一步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特别是立法机关要紧扣国家发展的实际,紧扣法治中国建设的需求,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使我国的立法更加科学、更加民主,全面提升依法立法水平,让立法真正能够反映党的意志和人民的心声。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让法治成为中华民族的一种崇高的信仰,永远根植于人民心中。党员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中,要发挥好“关键少数”的作用,必须有清醒的政治自觉,不断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做好法治中国建设的模范。党要成为带头守法的领头雁,始终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
[本文系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保护的立法机理与制度构建研究”(19AFX021)的阶段性成果。]